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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9 15:32:15 股吧网页版
领益智造: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0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165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领益智造”)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和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5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
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领裕”)和中国银行签订的主合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600 万元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公司、领益科技和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苏州领裕和中国
银行之间自 2025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8 年 10 月 16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
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统称“单笔合同”)向下发生的最高本金 余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最高额保证合同》 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别 股东会审议通过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本次使
的担保额度 用的担保额度

资产负债率<70%的 1,500,000.00 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5,600.00
控股子公司

合计 1,500,000.00 - 25,600.00

被担保人苏州领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 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能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 总体可控。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债务人: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主合同

《保证合同》的主合同为债权人与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2、主债权及借款期限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600 万元的债权构成本《保证合
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主债权的借款期限为
60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

3、保证方式

《保证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本《保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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