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6-00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违规担保情况概述
2019 年 10 月 28 日、2019 年 10 月 29 日及 2020 年 1 月 8 日,南宁八菱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未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擅自使用海南弘天金额为 1.46 亿元、1.5 亿元和 1.7 亿元的 3 张定期存单对外提供担保,构成违规担保,导致上述存单项下合
计 4.66 亿元存款被全部划转。受该事项影响,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 日开市
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针对上述三笔违规担保事项,海南弘天已分别就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重庆分行)提起诉讼。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1.关于海南弘天诉广发银行重庆分行 1.7 亿元质押合同纠纷案:已终审判决,
并执行完毕,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结案。
2.关于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 1.46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粤民终 74 号民事判决(认定案涉《存单质押合同》无效,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向海南弘天返还 7300 万元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弘天尚未收回本案项下款项,后续能否收回该款项以及回款金额、回款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3.关于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 1.5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仍在审理中,尚未形成生效裁判文书,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暂不满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防范相关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判断,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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