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吸引和留住人才,让重要岗位人员及有特殊贡献员工能够更好地安居乐业,切实减轻员工生活压力,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员工借款的申请与执行管理,保证员工借款的合理运行和指导日常操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用途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重要岗位的人员及有特殊贡献员工,不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为员工提供借款主要用于满足个人或其家庭合法、合理的应急支出需求,款项使用须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第二章 借款申请
第三条 借款类型
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具体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第四条 借款额度
员工借款资金池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员工借款申请。
每位员工可获得借款额度将根据借款用途、偿债能力、工作年限、业绩考核结果等实际情况审批确定。
第五条 借款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提交借款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具体借款实施管理细则由公司财务中心制定、执行与管理。
第三章 借款归还
第六条 还款方式
员工按照借款协议约定,将应还款项按时转账至公司指定还款账户,或每月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借款员工工资额中予以自动扣减,直至借款额全部还清为止。
借款人如在还款期限内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公司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退休等),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清偿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四章 违约处理
第七条 违约处理
如员工未按借款协议中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则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责任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员工承担,具体以借款协议中约定为准。
第五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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