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各类舆情事件中的应对效率,构建高效、灵敏的舆情应急响应体系,确保公司能够迅速、妥善地处理舆情事件对公司股价及相关衍生品交易价格、品牌形象、商业声誉及日常商业活动造成的潜在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决策,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管理应坚持“科学应对、突出导向、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舆情原因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工作与决策机构,统一负责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信息收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办公室可以借助专业舆情监测机构的舆情监测,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舆情风险,并将各类舆情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公司及子公司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博客、微博、互动易问答、论坛、股吧、贴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二) 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一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刊载媒体、发布时间等相关情况,并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三条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舆情信息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始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言;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有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处理舆情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第十四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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