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贺小北先生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贺小北,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香港教育大学教育管理学硕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文化与科技委员会执行秘书长、北京文泽时代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职。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对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2024 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为 7 次,委托出席 0 次,无缺席的情况,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为 2 次,委托出席 0 次,无缺席的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亲自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计提减值准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同时对公司董监高人员选举提名等事项进行审核确认,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 2024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
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本年度公司召开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对议案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1、《关于 2023 年度利润预案的议案》
2、《关于 2023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 3、《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 2024年4月 4、《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涉及非标准审计意见相关事项
会议 2024 年 28 日 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5、《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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