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010005 号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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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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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010005 号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步
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森股份”)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步森股份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步森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步森股份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步森股份 2024 年 3 月存在大额资金被原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相关资金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之前已全部收回。步森股份
未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决策、审批程序,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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