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5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
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 11.82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5、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1.82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460,237 股至 16,920,47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0.80%至 1.60%(为四舍五入后测算的数据,下同)。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7、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专项回购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
8、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9、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增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六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15,000 万元(即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的股票专项回购贷款,贷款有效期限 3 年。除此之外,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的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11、其他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 月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5 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积极性,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专项回购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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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