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审核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1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询了员工意见,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通过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