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国际政策和内外部形势多重因素,公司业务发展和扩张面临更大机遇和挑战。针对目前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坚持内生与外延并重的发展方针,对内夯实主营业务,继续推进科研创新。对外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关注并探索新的发展方向,努力构建新利润增长点。
2024 年度,公司按照既定的年度经营规划,坚持“环保低碳新材料+生物大健康”双翼发展的战略布局,在保证环保包装新材料业务和印刷业务稳步发展的基础上,根据政策要求积极研发新型烟草合规性产品、集中资源申请电子烟许可证,并持续开展工业大麻新技术、新产品及整体植株应用业务的研发投入,推动工业大麻产品应用场景落地和新型烟草产业海内外市场的拓展,实现了从单一制造业向多元化、多产业链拓展的发展新格局。同时,公司加快海外布局,国内外业务迅速扩展,形成了先进技术研发应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运作的良好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
董事,公司目前有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超过全体董事的 1/3,董事会
及独立董事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和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亦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严格依据《主板规范运作》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组织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共 5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
共计 61 项议案(其中含子议案 20 项),议案表决通过率 100%。各位董事认真履
行各项义务,积极为公司管理建言献策,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 人,代表股份 277,324,66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6.1630%。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13 项议案。
2、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
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代表股份 275,560,64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5.9966%。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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