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李剑)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依法合规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剑,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大鹏证券项目经理;
2001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2004 年 11 月至 2018 年 5 月历任上海证监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调
研员;2019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国新控股(上海)有限公司职员;2021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至今,任国风投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 次。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
以现场方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次
期应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姓名 职务 式出席次 方式出 未亲自出席会
出席 次数 数
数 席次数 议
次数
独立
李剑 5 4 1 0 0 否
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共组织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专
项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22 日组织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1 项议案,即审计委员会《2024 年年度审计计划》。
(2)2024 年 4 月 26 日组织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10 项议案,即《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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