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有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 8.54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对财务报告的审计
2024 年,立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立信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对内部控制的审计
2024 年,立信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了审计意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通过应用多种审计方法,对公司重大内部控制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充分执行了审计程序。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对包括但不限于立信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机构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内容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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