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被出具警示函,涉年报审计项目多项违规
来源:蓝鲸新闻
蓝鲸新闻12月22日讯,近日,河南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万方全、孙建伟。
该决定书指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以下问题:一、货币资金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通达股份个别子公司执行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双向核对程序,也未记录不予执行的原因;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也未根据审计计划实施定期存单检查或盘点核对程序,未能发现公司将到期日超过1年的定期存单作为流动资产列报的错误。
二、应收账款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在对应收账款回函差异相关不符事项执行调查程序时,所获取的部分支持性文件与“不符事项调节表”记录内容存在差异,审计底稿未恰当记录并评价所获取审计证据的相关、可靠性。
三、成本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在对该公司“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执行分析程序时,未发现通达股份部分工艺装备折旧计提错误问题。
四、利用专家工作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在复核通达股份商誉减值计提恰当性时,利用了外部专家工作,未能按照审计准则要求恰当评价专家工作使用的重要假设和方法的合理性。
五、其他鉴证业务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未关注到通达股份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披露不完整的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万方全、孙建伟实施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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