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理突发事件和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大股东之间存在争议、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出现争议、诉讼;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5.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而无法调回;
7.其他事件。
(二)经营类
1.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3.公司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造成公司难以持续经营;
4.公司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
5.其他事件。
(三)安全、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公共事件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4.公司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
6.其他事件。
(四)信息类
1.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对公司进行集中或不实报道;
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遗漏或错误,给市场造成较大影响;
5.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等;
6.其他事件。
第三章 突发事件处理的基本原则和组织体系
第六条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七条 公司应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主要职责包括:
1. 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2. 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3. 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 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5. 负责保持与各相关部门或政府的有效联系与关系;
6.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九条 公司应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监测结果及突发事件预控的程度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第十一条 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接到信息后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到信息后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有关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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