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27 19:39:03 股吧网页版
通达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6 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 74,906,36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6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0,288,111.8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9,711,887.8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4-00033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
况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调整后拟投 累计已投入金 项目状态

资金额 额

1 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注 2 17,000.00 10,273.44 已结项

2 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 10,000.00 5,277.28 注 1 进行中

项目

3 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注 2 10,776.56 8,533.77 已结项

4 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17,245.28 17,245.28 已完成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3 3,949.35 4,509.69 已完成

合计 58,971.19 45,839.46 -

注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注 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及“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满足结项的条件,公司决定对其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注 3: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经审议将“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从 14,725.91 万元调整至 10,776.56 万元,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前期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合计 4,509.69 万元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二)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