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1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飞龙”)年产 600 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和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飞龙”)年产 560 万只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产品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同意公司将
芜湖飞龙募投项目中一条电子水泵精益装配线以租赁方式(已签订《产线设备租赁协议》)交给重庆飞龙江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飞龙”)使用,租赁期限 5 年,支付方式为分期按季度支付。该产线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重庆飞龙所在地—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长空路 318 号。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等相关公告。
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及战略规划,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再次进行
调整,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同意公司子公司芜湖飞
龙与重庆飞龙终止《产线设备租赁协议》,将该条电子水泵精益装配线迁回芜湖飞龙,供芜湖飞龙继续使用。该产线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芜湖飞龙所在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 236 号。
本次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1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4,074,074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币
种下同),发行价格为 10.53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9,999,999.2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255,485.2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8,744,513.9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出具了《飞龙汽车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537
号)。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有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郑州飞龙
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
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募集 已投入募集资 项目原定达到
序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资金金额 金金额占比 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河南飞龙(芜湖)汽
1 车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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