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需求,紧密契合新兴领域方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年产 600 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募投项目的部分产线设备,其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飞龙”)调整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航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逸科技”);实施地点相应调整为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 259 号。
本次实施主体调整双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1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4,074,074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 10.53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999,999.2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255,485.2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8,744,513.9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出具了《飞龙汽车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537号)。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有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芜湖飞龙、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募集 已投入募集资 项目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资金金额 金金额占比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河南飞龙(芜湖)汽
1 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 28,600.00 28,600.00 17,849.29 62.41% 2025-12-31
产 600 万只新能源电
子水泵项目
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
2 限公司年产 560 万只 27,149.00 27,149.00 13,196.14 48.61% 2025-12-31
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
列产品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2,251.00 21,125.45 21,125.45 100% 不适用
合 计 78,000.00 76,874.45 52,170.88 67.87% ——
2、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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