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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1 18:32:10 股吧网页版
飞龙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飞龙股份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31 号文《关于同意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同意飞龙股份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150,213,544.00 股。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74,074,07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0.53 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5 日,飞龙股份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779,999,999.2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1,255,485.24 元,飞龙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744,513.98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74,074,07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694,670,439.98 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 5 日,飞龙股份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2023 年
9 月 6 日,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3]0005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峡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投入募 截至 2025 年 6 已投入募集资 项目原定达到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额 月 30 日已投入 金金额占比 预定可使用状
募集资金金额 态日期

河南飞龙(芜湖)汽车

1 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28,600.00 17,849.29 62.41% 2025年12月31
600 万只新能源电子水 日

泵项目

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

2 限公司年产560万只新 27,149.00 13,196.14 48.61% 2025年12月31
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 日

产品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1,125.45 21,125.45 100.00% -

合 计 76,874.45 52,170.88 67.87% -

(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
(含本数,含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部分,下
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
限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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