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9 17:24:11 股吧网页版
宝馨科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0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3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

3、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为更好地保证公司审计工作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公司邀请招标的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5、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6月3日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中山路589号开福万达广场C区1号写字楼1608

首席合伙人:向哲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3名、注册会计师5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22.9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22.4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21.79万元(审计业务与证券业务有部分交叉收入)。

2024年度为7家挂牌公司、2家退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教育,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商务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522.40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93.81 万元,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5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向哲

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1年11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24年12月开始在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多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葛雅捷

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9年8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21年7月开始在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克林

2013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在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向哲、签字注册会计师葛雅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克林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