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高鹏程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大力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我们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的无息借款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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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郝显荣 ________________
郑宗明 ________________
高鹏程 ________________
202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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