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 5729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 √
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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