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7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证券代码:0025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睿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间接方式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完成股权转让款支付。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本次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手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原因和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利源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15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利源股份 指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步步高 指 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倍有智能、目标公司 指 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吴睿先生
吴睿、陈阳、刘江与江苏步步高于 2025 年 2 月
《股权转让协议》 指 20 日签署的《关于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江苏步步高受让吴睿、
陈阳和刘江持有的倍有智能 100%股权。若本次交
易顺利完成,江苏步步高将持有倍有智能 100%
本次权益变动、股权转让事 股权,为倍有智能的唯一股东,吴睿、陈阳、刘
项 指 江不再持有倍有智能任何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间接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0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报告书 指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深交所 指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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