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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5 17:03:14 股吧网页版
利源股份: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6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2022 年 1 月 4 日、2022 年 9 月 3 日、2023 年 5 月 11 日、2023 年 7 月 1 日、
2024 年 8 月 14 日、2024 年 11 月 1 日和 2025 年 1 月 9 日披露了原告黄某某、李
某某及张某某等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2024-044 和 2024-071)和《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2022-077、2023-022、2023-033 和 2025-002)。

近日,公司收到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上诉状》等法律文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上诉状》等法律文书,共计 72 人。其中:

(一)31 人撤诉,诉请金额合计约 36.90 万元。

(二)14 人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诉请金额合计约 4,951.14 万元,因部
分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前述诉请金额变更为合计约 4,887.82 万元。法院判决公司应当承担金额合计约 26.30 万元。(其中:2 人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诉请金额合计约 4,860.70 万元;12 人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诉请金额合计约 90.44 万元,法院判决公司应当承担金额约 26.30 万元。)

(三)4 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诉请金额合计约 428.54 万元,法院判赔金额约
为 44.78 万元。

(四)23 人提起上诉,一审原诉请金额合计约 1,224.58 万元,因部分原告
变更一审诉讼请求,前述诉请金额变更为合计约 1,021.62 万元。一审判决公司应承担金额约 262.66 万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累计为 4,697.86 万元,简要说明如下:

类 类型 金额 案由 诉讼、仲裁情况

别 (万元)

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 买卖 公司诉讼地位为原告。

讼事项(1 件) 3,982.70 合同 一审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执行。

其余单笔金额 1000 万元 买卖 公司诉讼地位为被告。

新 以下的案件(3 件) 519.89 合同 部分案件尚未有生效判决。

进 部分案件已结案。

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地位为被告。

其余单笔金额 1000 万元 劳动 部分案件已有生效判决,处于再审阶段。

以下的案件(3 件) 30.17 纠纷 部分案件尚未有生效判决或裁决。

部分案件已结案。

新 其余单笔金额 1000 万元 支付 公司诉讼地位为被申请人,支付令已生效。

增 以下的案件(1 件) 165.1 令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目前,本案已由法院送达了《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上诉状》等法律文书。若未来判决生效,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本案件涉及事项为公司重整前的事项。后续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上述案件进展,依法主张并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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