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傅恒山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傅恒山,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 7 月出生,本科
学历。1989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在深圳宝安职业技术学校担任讲师;2000 年 4
月起至今在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自 2020 年 8 月起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9 次,认真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无故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 年,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股东会 5 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上述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及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时召集、出席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作用。
2、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的委员,均出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情况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仔细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不断完善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
理及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关注并监督公司在各个方面的合规情况,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心投资者声音,主动与公司管理层了解中小投资者关注的公司情况,积极参加股东会,聆听中小投资者的声音,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更新法律、法规知识,运用自身专业能力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出建议,提高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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