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4 16:30:11 股吧网页版
杭氧股份: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5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2025 年 9 月 24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预算编制、执行与控制、考评及激励等活动实现管理全过程闭环,形成多方面因素共同配合的综合管理体系,保证战略目标与资源配置的有机协同,全面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全面预算管理是指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战略规划,对预算期内所有经营活动进行规划与安排,反映预算期内企业资本运营、经营效益、现金流量及重要经济事项等的预测情况,并对其进行控制和监督的活动。它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财务预算等。

第三条 为构建科学、高效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基础,确保预算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发挥实效,制定以下基本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预算编制需紧密围绕企业战略目标,确保资源配置与长期发展方向一致,通过预算分解落实战略任务。

(二)全员参与原则:预算管理涉及所有子公司、部门及员工,需全员协同配合,明确责任主体,形成上下联动的预算管理机制。

(三)业财融合原则:以业务计划为预算基础,推动财务与业务数据联动,确保预算数据真实反映经营实质。

(四)过程控制原则:建立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偏差并调整,实现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五)权责对等原则:要求在预算管理中明确职责与权限,确保责任与权力相匹配,强化预算考核,确保预算执行的刚性。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算编制、报告、执行与监督工作。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预算组织机构设置目的。为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预算编制、执行与监控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效率与执行力,公司预算管理角色分为三个层级:预算决策层、预算管理层、预算执行层;通过业务线与财务线串联三个层级,形成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预算管理体系,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有效落实,推动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运行。具体见图 1。

(一)预算决策层

预算决策层 BDC 即公司的预算决策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CFO/各事业部总经理组成,主要职责为:

1、审批与确认预算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包括 5 年业务规划,年度业务计划、目标及举措;

2、下达年度预算目标、审核批准预算编制/调整方案;

3、监管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和批准预算考核等。

(二)预算管理层

预算管理层包括预算负责人 BR 和预算控制人 BC。

1、预算负责人 BR 即业务责任人,主要职责为:

1)负责所在业务单元的业务计划制定与目标拆解;

2) 管理所负责业务单元的预算编制,包括预算目标分配、审批等相关工作;
3)负责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预算管理工作;

4)参与预实分析,并监督纠偏措施的执行情况。

2、预算控制人 BC(财务 BP),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预算单元编制预算,收集预算编制过程中所需的历史数据和预计信息,按需调整预算方案;

2)组织预算单元开展预算分析,进行预算报告,预实分析,滚动预测,敦促业务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进;

3)协助预算负责人做好企业预算管理、执行控制、考核等工作。

(三)预算执行层

预算执行层包括预算执行者 BE 和实际数据收集者 DC。

1、预算执行者 BE 即业务活动责任人,主要职责为:

1) 按照业务目标,在预算范围内开展业务工作;

2) 定期统计与收集业务执行过程中业务相关数据信息,并提交给财务会计;
3) 执行预算管理相关的纠偏举措,并反馈执行结果。

2、实际数据收集者 DC(财务会计),其主要职责为:

1)协助预算控制人完成预算编制;

2)收集业务执行过程中数据信息;

3)收集内、外部信息,及时记录预实数据。
图 1:

第三章 程序与周期

第六条 全面预算管理是一个闭环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关键环节:

(一)战略分解和业务计划制定

将公司战略目标逐级分解至各业务单元,并结合市场环境制定具体业务计划,作为预算编制基础。

(二)年度预算编制

以业务计划为基础,按“两上两下”流程组织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财务预算等内容。

(三)预算执行与控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