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 年 4 月 3 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266 万股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人数:91 人
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16 元/股
5.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 年 5 月 8 日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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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 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5日,公司在公司公示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五)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2025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对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5 年 3 月 1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在公司公示
栏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的姓名、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八)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 年 4 月 3 日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266 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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