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10,000股,涉及人数5人,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5%。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为411,290,000股。
2. 本次回购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16元/股,回购资金
为公司自有资金。
3. 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中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
意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5日,公司在公司公示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五)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2025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对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5 年 3 月 1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在公司公示
栏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的姓名、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八)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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