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7日以邮件、微信和电话等形式发 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以通讯表 决形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 董事3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 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宁红涛先生、任雪峰先生、刘文生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61,600股。
本议案已经2025年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16元/股。
本议案已经2025年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决议。
(二)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5 年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