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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1:10:23 股吧网页版
雷科防务: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龚国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龚国伟,作为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科防务”)的历任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龚国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职称,曾任北京商学院会计系会计教研室主任,联合远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环亚太科技集团公司副总裁,北京达因集团公司财务总监,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
人,北京萨尼威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监事,自 2018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是否连续

董事 期应参 席董事 方式参 席董事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 会次数 加董事 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龚国伟 4 1 3 0 0 否 2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仔细审阅相关会议材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会。
对历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诚信负责的态度和勤勉务实的原则,认真阅读并审议董事会议案和会议资料,积极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并与客观、独立判断的市场形势相结合,对董事会议案审慎表决。2024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形,也未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的情况,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均亲
自参加上述股东大会,未对公司股东大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并履行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包括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参与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此外,本人参加了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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