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就下述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认为: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认为: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出于整体经营管理的安排,就爱思开希(南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雅克(南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置换后的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担保。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沈阳亦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亦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19.4720万元的担保。后经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为沈阳亦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的担保的额度,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119.472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026.67万元。《关于
变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控股法人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3,623.46万元,系公司对雅克(南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该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4年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7,203,443,493.20元的1.89%;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控股法人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4年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7,203,443,493.20元的0%。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总额为人民币3,119.47万元,系对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该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4年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7,203,443,493.20元的0.43%。
三、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日常运营需要,与控股股东沈锡强先生持股的宜兴新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雅酒店”)发生酒店服务交易。经确认,2024年度,公司与新雅酒店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693.99万元。
在了解交易具体信息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生产经营业务行为,交易过程中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沈阳亦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19.4720万元的担保。后经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为沈阳亦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的担保的额度,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119.472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026.67万元。《关于变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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