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陈良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各项提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良华,中国国籍,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博士,
东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目前为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会计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委员会委员、江苏会计学会管理会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物价学会常务理事、南京物价学会副会长等。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应出席 3 次,其中现场参会 1 次,
通讯参会 2 次。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研读相关议案资料,主动获取决策所需信息;在审议议案时,审慎行使表决权,独立、公正、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6 次,本人列席了 3 次股东大会。
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阅了公司各项财务信息,结合自身业务知识,对审计部开展工作给予了一定指导,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合理的意见。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职责,了解和掌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重点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对薪酬标准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随时关注公司董监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为优化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成,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列席股东大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不定期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本人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起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合计约为 15 天。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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