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
(2026 年 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重点应当关注: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第五条 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将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
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六条 公司应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设立完善的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第七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应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和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资融资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第八条 公司应建立和不断完善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担保管理、资金借贷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人制度、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专门管理制度。
第九条 公司应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建立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相应控制政策和程序。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制定和不断完善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政策,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递,确保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门及时了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 明确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并设立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的内部审计部门。
第三章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第十三条 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及程序,参照本规则执行。公司管理层在充分考虑控股子公司业务特征等的基础上,监督、引导控股子公司建立、执
行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明确向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等;
(二)公司投资管理部门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督导各控股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
(三)各控股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应当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会审议;
(四)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五)各控股子公司的季度(月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应当定期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并根据相关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告;
(六)对控股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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