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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9 15:31:17 股吧网页版
维信诺: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0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12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主要股东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曙”)。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合肥建曙,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

3、本次发行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法律规定其他相关有权机构(如需)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相关议案。公司与合肥建曙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签署了《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合肥建曙发行419,036,598 股股票。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19,036,598 股计算,合肥建曙将持有公司 31.89%的股份。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合肥建曙,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合肥市蜀山
区人民政府。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东海

成立日期 2021 年 1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4MA2WM5WT4U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新产业园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检察院
北三楼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建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与合肥建曙签署了《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合
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价格、数量、认购款项支付及股票锁定期、认购方的权利和义务、上市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条款、违约责任、转让与放弃、通知与送达、争议解决、不可抗力、协议生效、变更及终止等,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主要股东合肥建曙,本次发行完成后合肥建曙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将可能超过公司表决权总数的 30%,合肥建曙已作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的相关承诺。
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合肥建曙免于发出要约。

2、本次发行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法律规定其他相关有权机构(如需)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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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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