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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9 15:31:16 股吧网页版
维信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杨有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人。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要求,经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对照审核后,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经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其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01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现金分红后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后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则P1=(P0-D)/(1+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19,036,598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3,744.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至限售期届满,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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