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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9 15:31:16 股吧网页版
维信诺: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0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12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 419,036,598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全部由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曙”)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7.01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3,744.6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

(二)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与合肥建曙签署了《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与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合肥建曙系公司关联方,合肥建曙本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拟发行的 A 股股票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2025 年 11 月 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
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 11 月 7 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1)本次发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2)有关国资主管部门批准本次交易;(3)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4)相关法
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必要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需)。

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上市和登记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申报批准程序。上述呈报事项能否取得相关通过审核及同意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东海

成立日期 2021 年 1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4MA2WM5WT4U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新产业园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检察院
北三楼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合肥建曙的股权结构为: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

100%

合肥蜀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

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

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合肥建曙系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构成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建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合肥建曙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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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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