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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4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信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与江苏宝涵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涵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分三笔签署,一笔2.5亿元、一笔0.85亿元、一笔0.15亿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与宝涵租赁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金额不计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
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融资租赁及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融资租赁相关金额(含本次融资租赁,不含已履行审议披露义务的融资租赁事项)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3.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人民币0.5亿元-1亿元,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4.8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4.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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