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43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昆山全球新型显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项目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加强全面合作而订立的战略合作文件,具体合作细节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项目实施后续需要签订相关正式的协议或合同,具体执行、实施以及后续协议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以及具体项目同时受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政府审批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项目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具体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计划及后续具体实施主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确定本次投资金额。合作协议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等仅为初步规划或预估数额,并不代表公司的实际投资,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3、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不存在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为加快推动昆山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昆山 管委会”)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在昆山开发 区投资设立昆山全球新型显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拟签署《昆山全球新型显示 产业创新中心项目合作协议》,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人民币50亿元。
昆山管委会持有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工商总公司(以下简称“农工商总公
司”)100%股份,农工商总公司持有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体资产公司”)100%股份,集体资产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有关规定,昆山管委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与其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因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后续实施主体及合作细节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关联关系情况:昆山管委会持有农工商总公司100%股份,农工商总公司持有集体资产公司100%股份,集体资产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有关规定,昆山管委会为公司关联方。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发生类似交易的情况。
4、履约能力分析:昆山管委会为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昆山全球新型显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乙方是全球领先的新型显示整体解决方案创新型供应商,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布局多条生产线,成功创造了柔性 AMOLED 技术等前沿技术领域的多项世界第一,已发展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全球 OLED 产业领军企业。
项目需使用工业用地约 60 亩,总投入约 50 亿元,其中:设备投资、无形资
产、流动资金等约 40 亿元,土地、厂房建设约 10 亿元。总投入涵盖相关固定资产及相关专利。
项目为国内领先高配柔性 AMOLED 技术开发平台,主要开展三项业务:
1. 前沿显示技术开发,包括材料和装备国产化验证、前沿显示底层关键技术研发等;
2. 基于相关研发项目进行相关产品交付,包括 XR 产品和 X-ray 产品等;
3. 泛半导体技术研究孵化,包括钙钛矿项目和玻璃载板项目等。
(二)项目支持
考虑到该项目对补强、壮大昆山开发区光电显示产业链有重大战略意义,同时能够延伸到集成电路、光伏等相关产业领域,是昆山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创新集群的重大项目,甲方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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