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0-04-08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27 号中关村大厦 14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上市保荐机构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大 中 华 国 际 交 易 广 场 8 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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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 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
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
改。 ”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根伙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
上市流通和转让。
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邱玉文、李绍明、甄国振、赵雁青、薛
素文、吴文、谈松林、张国平、徐新寅、宋维平、陈忠恒)承诺: “自本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行买入本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行卖出本公
司股份。上述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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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徐信兵先生因病身故,根据《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徐信兵所
持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继承事宜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其所持有的 5,092,261.00 股股份已经由其父徐根深、其母孔秀茶继承,该部分股
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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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
有关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2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
行不超过 6,08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6,08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1,216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4,864 万股,
发行价格为 35.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110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大北农”,股票代码“002385”;其中本次公开发
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4,864 万股股票将于 2010 年 4 月 9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 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
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 2010 年 4 月 9 日
3、股票简称:大北农
4、股票代码: 002385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40,08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 6,08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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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次发行前
股份性质及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权比例( %)
限售条件
邵根伙 178,317,078.00 52.45 36 个月
邱玉文 23,2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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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