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北农”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大北农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11,480,36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999,998.22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 7,394,480.3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2,605,517.8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划至指定账户,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出具 XYZH/2024CDAA4B034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9,999,998.22
减:已支付发行费用 7,264,480.36
减:募投项目进度款 259,201,248.33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105,535.60
减:补充流动资金 207,781,700.00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6,858,105.1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储存、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66555055 26,403,264.0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 11151501040010302 342,290.9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 11050180360000001729 112,372.7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 45050110049400000801 120.0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422140100100126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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