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0-06-0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保荐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本公司”)作为北京大
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北农”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
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大北农变更募投项
目实施方式、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或
新建项目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2号文核准,大北农于2010
年3月2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2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110,200,300.1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17,799,699.87
元,扣除《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470,930,000元,超募资金为
1,546,869,7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
月1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073号《验资报告》确认。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护投资者的
利益,大北农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关村支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大北农在上述四家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专项账户账号
050901040013128;中国建设银行中关村支行,专项账户账号
11001085700053004750;招商银行大运村支行,专项账户账号591902929010902;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专项账户账号01090339100120109241422。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大北农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超级杂交水稻新品种产业化项
目和高产多抗玉米新品种产业化项目实施方式将发生变更。
1、超级杂交水稻新品种产业化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原因:
①该项目原计划实施地湖南望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土地系与公司下属从
事饲料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大北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同一院落,因两者业务
性质不同,且考虑到今后饲料业务发展的用地需求,故在长沙市浏阳制造产业基
地单独购买土地用于本项目的水稻种子检测及加工基地。
②由于江西、湖南均为水稻种植大省,从成本效益上考虑,在江西购买土地
用于水稻种子检测及加工基地更有利于我公司江西省水稻业务的发展,同时可以
降低水稻种子的运输成本,故选择在江西南昌购地建设加工、检测基地,并由本
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江西先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2、高产多抗玉米新品种产业化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原因:
本项目原计划在北京怀柔雁栖工业开发区建设加工基地,但考虑到本项目的
育种基地设在甘肃武威,甘肃距离北京较远,原种收成后从甘肃运输到北京进行
检测、加工的运输成本太高,本着成本效益的原则,公司拟在甘肃武威购买土地
用于玉米检测、加工基地建设。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大北农的募投项目—“超级杂交水稻新品种
产业化项目”、“高产多抗玉米新品种产业化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具备项目
实施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江西先农种业科技有
限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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