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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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2008 年3 月1 日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 名,实际出席会
议的董事11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根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A)股8600 万股;
2、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3、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
格;
6、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
7、决议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本次公司向
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1、新型高效预混料产业化项目;
2、微生态制剂产业化项目;
3、淮阴大北农水产饲料项目;
4、天津昌农水产饲料项目;2-2-2
5、超级杂交水稻新品种产业化项目;
6、高产多抗玉米新品种产业化项目;
7、大北农技术中心项目。
上述项目总投资为47093 万元;若实际募集资金少于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银
行贷款和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若本次股
票发行并上市成功,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
有;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
事宜的议案》,授权内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2、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主管部门的要求、市场与公司实际情况,与有关机构协商
确定股票发行时间、数量、发行价格等事项;
3、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工作,包括代表公司签署所有必须的法律文件及合约;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草案)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负责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其他相关事宜;
6、本次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待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依法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生效。
六、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2-2-3
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机构为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因该所和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进行合并,合并后法人机构名称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原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签定服务合同,由合并后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全部承担和享有权利义务。
七、审议《关于召开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08 年3 月17 日
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无正文。2-2-4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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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 月 日2-2-52-2-62-2-72-2-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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