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0-04-29
投资者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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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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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
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
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
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七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的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
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二)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投资者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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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
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的投资者,
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 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
率,降低沟通成本;
(五)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
传和误导;
(六)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与投资者之间
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强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
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十一条 公司法务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承办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
作。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
则,并负责具体落实和实施。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
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
第十四条 在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之前,董事会秘书应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投资者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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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
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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