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72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2 日以直接
送达、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公司董
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国强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豁
免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公司董事会拟定了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监事会逐项审议了本次发行方案相关内容。审议情况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
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1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
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同时不超过 136,986,301 股(含本数),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8.37%,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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