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亚太药业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9年 4 月 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965,000,000.00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96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0,000,000.00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955,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 2019 年 4 月 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411,792.44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2,588,207.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69号)。
公司截至 2023 年末已使用募集资金 31,390.22 万元,累计已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为4,409.72万元;2024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90.05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87.54万元;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1,580.27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497.26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9,175.81 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 5月 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药业”)、保荐机构、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 7月 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原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银行账号:3371020110120100116697)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里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转存至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银行账号:80020122000109712)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同意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榭支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公司原在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银行账号:201000220379159)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里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转存至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榭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2022年 8月 9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 8月 1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4 月 28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公司原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银行账号:20000019031500028491366)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将上述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里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转存至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新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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