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0:09:14 股吧网页版
亚太药业: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行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就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 免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两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3 月 2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监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等十一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等两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等一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5、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其中监事屠敏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两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6、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会议仅审议该议案,会议决议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7、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