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汇报,关注财务状况、公司治理情况,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吕海洲先生,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
历任山东海事局科员,激动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代金报社编委、财务总监,欧琳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优玖(苏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凌越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副总裁,现任杭州奥默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欧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4 月起任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所议事项,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投票表决,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 席 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11 2 9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战
略决策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初步审计)、《关于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
2024年3月22 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
日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六个议案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2023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2024年3月28 况的报告》、《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
日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审计意见》、《关于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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