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13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22 层 A24
首席合伙人 姚庚春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187 人
2024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804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31 人
2024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9.91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8.76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3.97 亿元
客户家数 89 家
审计收费总额 1.13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审计情况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医药制造业 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议 案 》 ,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具体工作方案
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现场负责经理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
五、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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