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31 19:27:16 股吧网页版
亚太药业:关于增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1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2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
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定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二)在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
西路 36 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
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集团”)的书面提议,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经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邦集团持有亚太药业股份89,4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10%,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亦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原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
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
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0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 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需逐项表决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