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1 20:35:07 股吧网页版
卓翼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口头方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现场方式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陈

雍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为代表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
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决议文件办理因董事长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陈 雍 先 生 的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1 月 15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陈雍先生,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决议文件办理公司因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兴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决议文件办理公司因新增副董事长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李兴舫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其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袁祖良先生、董绳学先生、李兴舫先生,其中袁祖良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董绳学先生、王明江先生、陈雍先生,其中董绳学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明江先生、袁祖良先生、陈亮先生,其中王明江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业委员的资格。

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袁祖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 述 委 员 的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1 月 15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决议文件办理公司因总经理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