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思敏女士。
6、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6人,代表股份296,295,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3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91,013,2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9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9人,代表股
份5,282,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0人,代表股份35,809,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0,52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6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9人,代表股份5,282,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1%。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8、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889,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79%;
反对 2,3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2%;弃权5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03,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803%;反对 2,3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5633%;弃权 5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4%。
2、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889,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77%;
反对 2,3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2%;弃权5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02,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86%;反对 2,3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5633%;弃权 5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1%。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889,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77%;
反对 2,3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2%;弃权5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02,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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