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宋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4人,代表股份274,747,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9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67,56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6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0人,代表股份
7,179,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0人,代表股份7,179,61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93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0人,代表股份
7,179,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3%。
8、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688,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5%;反对2,401,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42%;弃权657,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0,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890%;反对2,401,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519%;弃权657,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1%。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792,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46%;反对2,296,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57%;弃权658,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4,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459%;反对2,296,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810%;弃权658,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31%。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793,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49%;反对2,296,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57%;弃权657,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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